Saturday, September 26, 2009

9月25日那天是英文作文考试的日子。那天我和监考老师Ms Ang 起了冲突。那天
她在收卷子的时候我把脚伸出桌子的外面,差点把她绊倒。他当场就发火了。她用英文说“你把脚伸出桌外不是会把别人绊倒吗?”我当场就发火了本来我想对她说“我伸出脚已经很长时间了是你走路不看路还想赖我!!!”可是我一开口她就说住口我不想听你解释。我故意想惹她生气所以我把我的圆珠笔按出来后又按回去,因为发出“咔咔”的声音她就不高兴就把我骂了一顿。她骂道“你不喜欢在这里上课就滚出去。”我没理她我还是继续把我的圆珠笔按出来后又按回去。她当场就发火了他叫我滚出教室。我回答说“校规上没有说不能按着圆珠笔玩是不对的。她说“我不想听你解释给我滚出去。”我这时发了大火,我立马就要走出学校她在后面叫住了我叫我回去。我回去后对她说:“没错我不喜欢呆在这里上课我这就滚!”说完我就立刻走了。我一肚子火,没出撒,没办法我就冲回了家。2公里多的路我一路上没停下过。到了家里我就像我妈妈诉苦。她叫我回学校继续上课。在家里这段时间校方向我家打来了电话。我妈妈接听了,听完电话后她就对我说“学校叫你回去拿书包。”听完后我就回学校了。回学校后两个关纪律的老师把我给截住了。他们对我说:“想想自己犯了什么错误。”说着他拿出一张记过的表格他叫我把所犯的错误写下来。” 我当时没写只是回到班把那张表格撕了。拿上书包然后就回家了。
我把表格碎片扔进了新加坡海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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